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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转载 发布:2020/12/12 09:28:51 来源:深度诸城综合 4580 阅读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诸城市东关大街25号 诸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15-20号窗口

电话咨询:0536-6112824

电话投诉:0536-6112824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诸城市东关大街25号 诸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15-20号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令号(文号):人社部发〔2014〕90号

具体规定内容:

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受理条件

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聘用人员;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其他实行社会化管理人员,可作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放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其中就业人员到用人单位注册(登记管理)同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接收;未就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接收;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或原用人单位同级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接收。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经办人员身份证件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电子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经办人人身份证

材料名称:劳动合同或录用手续或单位介绍信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劳动合同或录用手续或单位介绍信

示范文本:点击查看

空白样表:点击查看

材料名称:写有委托书的存档人身份证复印件

材料类型:复印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存档人提供给代办人,由代办人主动提交。

业务流程

环节名称:审查出具调档函

审查标准:申请人符合存档范围,对方存档单位为有存档权限的机构。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办理结果:审查通过出具调档函,不通过告知原因退回。

办理人姓名:傅泉荣 张萍 王芳芳 臧传英 杨桂兰 李盈萱

办理部门:公共就业综合柜员

办理人职务:工作人员

所在处室: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环节名称:核验档案登记入库

审查标准:档案为所调人员档案,寄递手续合规,密封完好、印鉴清晰,档案内容合规。

办理时限:自收到档案起7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登记入库,不符合条件告知原因退回。

办理人姓名:傅泉荣 张萍 王芳芳 臧传英 杨桂兰 李盈萱

办理部门:公共就业综合柜员

办理人职务:工作人员

所在处室: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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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诸城市司法局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兴华东路7号诸城市司法局

电话:0536-6213396

行政诉讼

部门:诸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舜都路71号诸城市人民法院

电话:0536-6213161

常见问题

1、 问题: 哪些人的人事档案可以申请转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回答: 

1.机关或省属企事业单位辞职、辞退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

2.已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了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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