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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

转载 发布:2020/12/12 08:54:09 来源:深度诸城综合 1076 阅读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诸城市东关大街25号 诸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15-20号窗口

电话咨询:0536-6112824

电话投诉:0536-6112824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诸城市东关大街25号 诸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15-20号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令号(文号):人社部发〔2014〕90号

具体规定内容:

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受理条件

所补材料属于已办理委托存档手续的流动人员档案内容。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存档(经办)人员身份证件。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电子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存档(经办)人员身份证件

示范文本:点击查看

空白样表:点击查看

业务流程

环节名称:审查材料-现场办理

审查标准:材料应为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符合入党范围,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办理结果:属于归档范围,工作人员将档案材料归入档案;不属于归档范围的,予以退回。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告知材料形成单位重新制作或补办手续。

办理人姓名:傅泉荣 张萍 王芳芳 臧传英 杨桂兰 李盈萱

办理部门:窗口

办理人职务:工作人员

所在处室:人才服务处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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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诸城市司法局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兴华东路7号诸城市司法局

电话:0536-6213396

行政诉讼

部门:诸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舜都路71号诸城市人民法院

电话:0536-6213161

常见问题

1、 问题: 入档材料的基本要求 

回答: 档案材料应为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 

2、 问题: 证件原件能否补充入档 

回答: 证件、证书等材料原件不作为入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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