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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补贴范围及相关政策
(一)补贴范围
在我市编码登记的(不含所有人、单位为外省的)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提前报废更新且符合条件的,给予适当奖励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补贴政策:
1.2022年3月1日之前已完成报废更新、注销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2.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财政供养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的单位和机构)的;
3.已享受国家相关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
4.由于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
5.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单位)与申请补贴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6.出境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7.其他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
(二)补贴时间及标准
补贴实施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2022年11月30日,补贴数量以上级下发的补贴资金总额为限,资金使用完毕后,奖补工作结束。补贴资金按照机械所有人或单位提交纸质材料时间顺序发放。
奖励补贴按照柴油机额定功率段(P)确定,参考标准如下:P<37kw,补贴金额2000元;37kw≤P<75kw,补贴金额5000元;75kw≤P<130kw,补贴金额7000元;P≥130kw,补贴金额10000元。
02
补贴资金申领流程
(一)申报流程
车主将所要淘汰车辆自愿交给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拆解,领取《报废发动机回收证明》,同时填写申请表等资料。
所有材料收集齐全后,送生态环境局311办公室审核。
(二)申请补贴所需材料
1.报废老旧发动机的需提供:《报废发动机回收证明》原件。
2.报废老旧发动机且更换为国三(国四或者纯电动)新发动机的需提供:《报废发动机回收证明》原件、《更换发动机证明》原件。
3.用老旧机械换取国三(国四或者纯电动)新机械且将老旧发动机报废的需提供:以旧换新相关合同或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报废发动机回收证明》原件。
4.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潍坊市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报废更新奖补资金申请表》;
(2)非道路移动机械来源及归属承诺书;
(3)报废、更新发动机所需照片纸质版、电子版;
(4)机械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供机械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械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机械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供与机械所有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机械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基本账户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机械所有人死亡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合法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合法继承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复印件;机械所有单位注销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合法归属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与合法归属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或单位基本账户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补贴发放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奖补资金自审核通过之日起,由机械编码登记地生态环境部门于3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机械所有人或单位提供的与其名称一致的银行一级账户;不符合奖补条件的,由机械编码登记地生态环境部门于10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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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生态环境局办公地点
地址:诸城市兴华东路5-1号311办公室
联系电话:6097611
17616852596
(二)有资质的汽车拆解公司
1、潍坊伟鑫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地址:诸城市密州东路8000号,
联系人:刘雪花,17560659388
2、诸城市和邦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地址:诸城市舜王街道臧家崖头村800号
联系人:杜经理,15853673790
3、诸城海思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诸城市昌城镇纵一路9587号,
联系人:刘金庆,18463623552
4、山东义和报废机动车拆解有限公司
地址:诸城市历山路150号,
联系人:薛勇,15265624318
联系人:赵大伟,18853628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