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密州人才网 / 职场资讯 / 正文
正在阅读: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居民基本信息变更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居民基本信息变更

转载 发布:2020/12/19 16:04:44 来源:深度诸城综合 611 阅读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诸城市东关大街25号

信件咨询:居民养老科

电话咨询:0536-6072757

电话投诉:0536-6072958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诸城市东关大街25号 

受理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令号(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依据名称:《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

制定机关:人社部

发布令号(文号):人社部发〔2019〕84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九条 参保人员的性别、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参保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县社保机构应允许参保人员本人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或线下服务渠道直接填报最新信息进行变更,无需审核。 参保人员的姓名、出生日期、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变更时,县社保机构应允许参保人员本人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提出申请,填写新的《登记表》,上传变更后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变更或携带变更后的有效身份证件通过线下服务渠道现场办理变更。 第十条 县社保机构应通过数据比对等方式,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并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参保人员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应同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确认,留存新的《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信息资料。

依据名称:《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4号)

制定机关:人社部

发布令号(文号):人社部令第14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是指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等载体记录的反映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享受社会保险权益状况的信息,包括下列内容: 

(一)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 

(二)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获得相关补贴的信息; 

(三)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及领取待遇的信息; 

(四)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信息; 

(五)其他反映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的信息。 

第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提供与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相关的服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信息机构)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提供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服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实施监督。 

第十二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维护日志,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维护的时间、内容、维护原因、处理方法和责任人等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的采集、保管和维护等环节涉及的书面材料应当存档备查。

受理条件

参保人员需要变更姓名、出生日期、有效身份证件等参保登记信息时,需审核 。参保人员的性别、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参保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自行办理无需审核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0

材料形式:电子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材料名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空白样表:点击查看

业务流程

环节名称:受理

审查标准:除身份证号码及姓名以外的非关键信息

办理时限:3天

办理结果:办结

办理人姓名:刘达

办理部门:社保中心

办理人职务:科员

所在处室:居民养老保险科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诸城市司法局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兴华东路7号诸城市司法局

电话:0536-6213396

行政诉讼

部门:诸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舜都路71号诸城市人民法院

电话:0536-6213161

常见问题

1、 问题: 具体要什么材料? 

回答: 身份证、户口簿。非本人也可! 

名企招聘

置顶推荐

最新工作

急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