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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转载 发布:2020/12/18 09:15:13 来源:深度诸城综合 573 阅读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诸城市东关大街2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电话咨询:12333

电话投诉:0536-6072958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诸城市东关大街2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令号(文号):人社部发〔2015〕32号

具体规定内容: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第四十一条 办理参保人员终止登记手续后,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手续,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一次性支付申报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参保人员死亡的,需提供社会保障卡和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与参保人员关系证明; 

(二)参保人员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需提供定居国护照等相关资料; 

(三)省级社保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大

发布令号(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受理条件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死亡、出国定居或丧失中国国籍后,个人账户仍有余额的。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护照)

材料类型:复印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材料名称:承诺书(死亡证明、继承人关系证明)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示范文本:点击查看

空白样表:点击查看

业务流程

环节名称:机关养老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审查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核定支付(死亡)】 

1、《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审批表》(窗口打印,需签字确认)一份 

2、职工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复印件一份 

3、待遇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死亡职工的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及户口本等)复印件一份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核定支付(出国)】 

1、《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审核表》(窗口打印,需签字确认) 

2、职工出国定居及注销中国国籍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办理时限:0

办理结果:开具《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核定表》,支付基金

办理人姓名:综合柜员

办理部门:社保窗口综合柜员

办理人职务:办事员

所在处室:综合处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诸城市司法局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兴华东路7号

电话:0536-6213396

行政诉讼

部门:诸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舜都路71号

电话:0536-6213161

常见问题

1、 问题: 多长时间可以办理完成 

回答: 我们收到单位盖章的一次性支付审批表之后一般15个工作日之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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